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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信息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的通知》(川府函〔2016〕214号)精神,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行动自觉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和改善政府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在政府工作中同民主党派联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对口联系

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对口联系安排见附件1、2),对未明确对口联系单位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各民主党派建立工作联系;已明确对口联系单位的部门(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与其他民主党派建立工作联系。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与民主党派要进行更加广泛的联系。

(一)邀请民主党派参加有关会议。市政府的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定期举行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通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时,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邀请1位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其成员中有关专家参加。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规章等,拟制部门(单位)可通过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征求民主党派意见和建议,推动民主党派知情出力,促进政府部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邀请民主党派参加重要活动。市政府领导会见来访外国政府代表团、友好城市代表团、境外民间社团及重要知名人士,以及市政府领导带队出访考察时,可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市政府领导接待有民主党派身份的国家、省领导、到外市学习考察、在市内视察工作和考察调研,以及市政府召开重要表彰和庆典活动,组织有关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检查工作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单位)开展重大调研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参加或与民主党派联合开展调研;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并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三)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如无特殊要求,一般应抄送各民主党派。对民主党派因工作需要提出了解情况的,除特殊原因不宜提供外,市政府办公室可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各部门(单位)印发的政策法规性文件、重要简报、刊物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定期、及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送阅。各部门(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应主动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意见建议,并视情邀请其派员参加执法检查、行风评议等有关活动,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充分保障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权利,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积极性。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和关心对口联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对口联系活动不少于1次。

(二)完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特约人员聘请制度,市政府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切实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对口联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出台落实对口联系具体、可行的举措。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对口联系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对口联系的主要事项、形式、程序和要求,做到工作具体、职责清晰、运行规范、有章可循。

(三)强化工作落实。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单位)会同市委统战部具体落实。各部门(单位)对口联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并将对口联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联系的通知》(眉府办发〔2012〕2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市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安排

2.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安排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市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安排

罗佳明同志负责听取各民主党派对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建议和民主协商工作

祝 云同志负责联系民盟眉山市委

陈 晶同志负责联系民建眉山市委

毛洪涛同志负责联系民进眉山市委

唐 宏同志负责联系民建眉山市委

曹 晖同志负责联系民盟眉山市委

罗 毅同志负责联系农工党眉山市总支

冉登祥同志负责联系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肖忠良同志负责联系民革眉山市总支

附件2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与民主党派

对口联系安排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民建眉山市委、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民建眉山市委、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教体局联系民盟眉山市委、民进眉山市委

市科技局联系民盟眉山市委、民革眉山市总支、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民盟眉山市委

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民建眉山市委

市环境保护局联系民革眉山市总支、农工党眉山市总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民建眉山市委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农工党眉山市总支、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水务局联系农工党眉山市总支、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农业局联系民革眉山市总支

市林业局联系民盟眉山市委

市文广新局联系民盟眉山市委、民进眉山市委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农工党眉山市总支、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统计局联系民进眉山市委

市旅游局联系民革眉山市总支

市外侨台办联系民革眉山市总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系农工党眉山市总支

市工商局联系民革眉山市总支

市质监局联系民进眉山市委

市扶贫移民局联系民建眉山市委

市政府金融办联系民建眉山市委、九三学社眉山市委筹备组

市地税局联系民盟眉山市委、民建眉山市委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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